随着我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不断推进,越来越多的未成年人将加入其中。如何确定兼顾政府、医保部门、未成年人家庭等多方目标诉求的未成年人适宜缴费水平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科学问题。本研究拟借鉴国内外医疗保险筹资和保险精算学的有关理论和方法,通过总结我国各试点城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未成年人缴费水平及模式的异同,在分析未成年人基本医疗消费需求特征以及相应的医疗保险基金补偿支出的基础上,权衡各方的目标诉求及其优先次序关系,运用运筹学中目标规划模型的方法构建未成年人适宜缴费水平的数学模型。同时对该理论模型进行实证研究,进一步对模型核心参数和约束条件的构造方法进行论证和修正,最终构建出能够为实践所检验和应用的理论模型,为各地确定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未成年人适宜缴费水平提供计算依据。
随着我国新一轮医疗改革的深入进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也随之不断深化和完善,政府对参保居民的补助也在不断提高。作为居民医保主要参保对象的未成年人,如何根据其不同于成年人的医保基金消费需求和补偿支出特征,结合政府和未成年人家庭的承受能力,确定未成年人适宜的缴费水平,是一直困扰政府和学术界的一个问题。本研究针对这个问题展开,首先通过文献和专家咨询法明确了测算未成年人适宜缴费水平所需的各种参数及其测算方法。所需的具体参数包括未成年人年人均基本医疗消费支出、医保基金的实际补偿比、增长系数、年人均风险储备金、未成年人家庭的支付意愿以及政府财政负担能力等几大类,对每一类参数围绕其适宜的测量方法进行分析。本研究选取了东部的唐山市、中部的武汉市和西部的重庆市黔江区作为现场抽样调查城市,以进一步论证每类具体参数测算方法的可行性和可得性。同时本研究还发现在不同地区,未成年人年龄对其基本医疗消费支出以及家庭支付意愿的影响表现不太一致。在存在影响的地区,从易于操作的角度出发,可以将未成年人分为0-5岁和6-17岁两个年龄段制定不同的缴费水平。在剖析了上述关键参数及其影响因素之后,本研究又运用运筹学中的目标规划模型,建立了统筹兼顾政府、医保部门、未成年人家庭等多方目标诉求的目标规划理论模型。同时将三个现场抽样调查城市的相关数据代入该理论模拟,通过拟合发现唐山市未成年人每人每年缴费标准可从目前的40元增加到100元,且0-5岁可比6-17岁的人均缴费水平提高10-15元之间;武汉市可从目前的20元增加到50元,各年龄段缴费水平暂可保持一致;重庆市黔江区可从目前的一档30元增加到50元,二档120元增加到150元,暂且不区分年龄段。通过本研究建立的目标规划模型,初步分析了未成年人缴费水平提高与政府补助增加之间的动态变化机制,并针对居民医保提高医保待遇水平(如开展门诊统筹、提高住院补偿比等)对未成年人个人缴费水平所带来的影响进行了一定的探讨。最终,本研究提出了完善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制度,将其纳入到法律体系中、定期测算和监测关键参数的变化以及通过制定适宜缴费水平尽量降低居民医保中可能存在的逆向选择问题等建议。同时指明今后还需进一步对居民医保提高统筹层级、医保支付方式变化、大病保险的开展以及不同医保制度之间的融合对未成年人适宜缴费水平产生的影响进行后续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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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更新时间:2023-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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